当前位置: 首页  古诗文  村豪
  • 日击收田鼓,时称大有年。
    烂倾新酿酒,饱载下江船。
    女髻银钗满,童袍毳氎鲜。
    里胥休借问,不信有官权。
    参考资料: 1、《宋诗鉴赏辞典》,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7年版,第97-98页
  •   这是一首揭露乡村中土豪的诗篇。村豪,指乡村豪富之家。农民辛勤劳动了一年,果实全被地主村豪掠夺去了。这些土豪在地方上势力很大,连官府也干涉不了他们。他们不是官,但势倾官府,是农村中的恶势力。

      诗的开头两句:“日击收田鼓,称大有年。”写秋收日程已到,村豪们每天敲击收田之鼓,召集佃农们为他们收割,他们督催别人辛苦劳动,让人家头顶烈日,脚踩污泥,汗水滴在田地里,自己只在一旁监收。他们占有绝大部份的土地,剥夺别人的劳动果实。除了打鼓催唤佃农刈禾之外,还不时在啧啧称道说:“今年是大有的丰年。”他们沾沾自喜,恬不知耻,自居田地的主人,在他们看来,连佃农们最低限度的穷苦生活,也全出于他们的恩赐。

      三四两句写村豪在夺取佃农劳动成果之后,狂欢享乐,尽情享用用粮食新酿的美酒,包载下江运谷的船只,颐指气使。这两句反衬佃农劳苦终年,吃的却是粗粝之食。五六两句,写这些村豪家里的人全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,妇人的头上插满银钗;儿童的衣袍,全用细软的毛皮和丝绸制成。这两句反衬劳动者衣不蔽体,女无裙裤,孩子们在秋天,也全无衣着。一旦天寒,只有忍饥受冻。

      结尾两句:“里胥休借问,不信有官权。”揭露村豪是一股顽固的势力,不仅乡村的小吏不敢过问他们,更教人难以置信的是:他们权势熏天,终年鱼肉人民,毫无顾忌,就是地方官,也奈何他们不得。这“不信有官权”一句,写得极为沉痛,逼近杜甫。

      全诗所述,都是实况。作者同情人民,疾恶豪霸,在做地方官的时侯,对农村现实,有深切的了解。他对贫富不均、苦乐悬殊这一社会现实,则是深恶痛绝的。这首五律正是在这样的心情下写成的。

    参考资料: 1、《宋诗鉴赏辞典》,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7年版,第97-98页
宋代的其他诗人
  • 李清照 李清照 李清照(1084年3月13日~1155年5月12日)号易安居士,汉族,山东省济南章丘人。宋代(南北宋之交)女词人,婉约词派代表,有“千古第一才女”之称。所作词,前期多写其悠闲生活,后期多悲叹身世,情调感伤。形式上善用白描手法,自辟途径,语言清丽。论词强调协律,崇尚典雅,提出词“别是一家”之说,反对以作诗文之法作词。能诗,留存不多,部分篇章感时咏史,情辞慷慨,与其词风不同。有《易安居士文集》《易安词》,已散佚。后人有《漱玉词》辑本。今有《李清照集校注》。查看更多李清照的诗文
  • 关咏 关咏 关咏(生卒年不详)字永言,宋朝官屯田郎中,知湖州、通州。嘉祐八年(1063),以太常少卿知泉州,改光禄卿、秘书监。事见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一六。词存《迷仙引》一首。《诗话总龟》卷三三引《古今诗话》:“石曼卿(延年)尝于平阳会中,代作《寄尹师鲁》一篇”,“永言乃增其词为曲,度以《迷仙引》,于是人争歌之”。查看更多关咏的诗文
  • 吴龙翰 吴龙翰 吴龙翰(1229—?)字式贤,号古梅,歙县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度宗成淳中前后在世。师方岳,咸淳中贡于乡,以荐授编校国史院实录。咸淳四年(1268)十月与鲍云龙、宋复一等三人,自带干粮,费时三天,涉足丹崖,登上了黄山莲花峰峰顶,并写下《黄山纪游》。吴龙翰所著《黄山纪游》,为现存最早游莲花峰的文字。德祐二年(1276)乡校请充教授,寻弃去。家有老梅,因以古梅为号。尝为之赋。龙翰著有《古梅吟叶》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查看更多吴龙翰的诗文
  • 叶清臣 叶清臣 叶清臣(1000─1049)北宋名臣。字道卿,长洲人(今苏州市)。天圣二年(1024)榜眼。历任光禄寺丞、集贤校理,迁太常丞,进直史馆。论范仲淹、余靖以言事被黜事,为仁宗采纳,仲淹等得近徙。同修起居注,权三司使。知永兴军时,修复三白渠,溉田六千顷,实绩显著,后人称颂。著作今存《述煮茶小品》等。皇祐元年卒,年五十(一作四十七)。《宋史》、《东都事略》有传。《全宋词》录其词一首。查看更多叶清臣的诗文
  • 吴琚 吴琚 吴琚(约公元1189年前后在世)南宋书法家,字居父,号云壑,汴(今河南开封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淳熙末前后在世。主要活动于孝宗、光宗和宁宗三朝。太宁郡王、卫王吴益之子,宋高宗吴皇后之侄。性寡嗜,日临古帖以自娱。习吏事。乾道九年(1173)以恩荫授临安通判。其后历尚书郎,镇安军节度使。复知明州,兼沿海制置使。宁宗时,知鄂州,再知庆元府。尝使金,金人重其信义。位至少师,判建康府兼保守,世称“吴七郡王”。卒,谥忠惠。查看更多吴琚的诗文
  • 黄公度 黄公度 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查看更多黄公度的诗文